各市(地)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我省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群众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律师协会拟联合建立省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库,欢迎黑龙江省各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履行法定法律援助义务,踊跃报名。
一、工作职责
接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省高院、省高检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法律援助案件。
二、招募要求
1.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满三年且上一年度律师年度考核称职;
2.无任何刑事、行政及业内处罚(处分)记录;
3.志愿从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热心公益服务事业;
4.能够按照省法律援助中心安排认真、负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援助案件质量,为受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报名材料
1.律师身份证复印件;
2.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黑龙江省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库推荐表。
四、注意事项
根据《法律援助法》、司法部《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情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律师事务所应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省、市律协理事、各所主任应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2022年7月15日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
sflyzlsk@163.com。
联系人:省法律援助中心 王 莹 0451-82297083
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
2022年7月8日 2022年7月8日
黑龙江省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库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联系电话 | 执业年限 | |||
身份证号 | 执业证号 | |||
律所名称 | ||||
专业特长 | ||||
办理案件介绍 (至少3件) | ||||
律师事务所 意见 |
公章 | |||
市律师协会 意见 |
公章 |
省律师协会意见 |
公章 |
注:专业特长建议写详细,便于根据特长指派法律援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