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当事人行使意思表示的重要工具,是合同双方主体对未来财产归属与流转的提前性规定。合同制度以风险负担和风险自负为原则,但合同的滞后性和僵化性让其有时无法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民法世界,合同变更和解除制度是填补上述原则、实现公平的必要手段,对合同制度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民法典》延续了我国原有法律中合同解除制度的司法传统,更做出了诸多制度创新发展。
2022-09-21 袁春卉
2020-05-14 文/唐学文
2020-05-14 文/张宇宁
2020-05-14 文/牟驰
2020-05-14 文/李璠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黄金期,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同时又是社会矛盾的高发期,解决和消除社会矛盾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社会矛盾的化解需要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以合法、理性、公平的方式去解决。作为职业法律人的律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力量,理应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担当重任。但是由于一些主观和客观的因素,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还不够充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需要从健全制度、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提高自身素养、发挥律师职业优势等方面来共同推进。
2019-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