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律师行业党组织、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我省已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在此,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向全省各律师行业党组织、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发出如下倡议:
一、勇于担当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全省广大律师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带头执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党委的具体部署要求,以实际行动践初心、担使命,充分发挥广大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及时为党和政府依法依规处置疫情及有关事件建言献策,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二、正确宣传引导,科学对待疫情。全省广大律师要带头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正面宣传引导,在防控工作中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表不当言论和不实信息,不恶意炒作未经官方证实和发布的消息和言论,始终传播法治正能量。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党和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依法反映诉求,依法处理问题,严守执业底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展示龙江律师在危难时刻的良好形象。
三、带头示范引领,做好自我防护。全省广大律师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按照防疫要求,带头做好个人防护示范,避免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外出一律佩戴口罩,带头做好公共卫生、室内卫生和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如有律师本人及家属疫情期间到过疫情高危地区或与来自高危地区的亲朋有过接触,要按要求主动隔离并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由湖北省返回我省的居家医学观察14天,由其他省返回我省的居家医学观察48小时,居家隔离观察时间以到达我省时间为准。若出现发热或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身体不适症状,要立即向律师事务所报告,由律师事务所向当地疾控部门和本地律师协会或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主体。各地律师行业党委、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切实强化“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风险意识,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各地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疫情防控的正面引导和舆情管控工作;各律师协会要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各律所、律师,帮助律所、律师解决疫情防控期间执业、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要对滞留在疫情高危地区的律师或在黑龙江省执业的武汉籍律师,在工作及生活上提供必要的帮助;各律师事务所要密切关注关心本所律师、工作人员及其家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必要时做好救助和报备工作,要提前统筹所内案件的办理和外省返岗律师的管理,在不影响疫情防控任务前提下,可采取网上办公等方式办案;广大律师要充分理解并遵守各地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以及其他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妥善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为国效力,为党分忧,是每一名龙江律师的神圣使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响应号召,同舟共济、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共同努力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战!
祝全省律师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黑龙江省律师行业党委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
2020年1月31日